发布时间:2026-03-03 查看次数:1
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天水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提升财会监督工作质效,根据《天水市财会监督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天水市财政局拟开展2026年度天水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本次选拔旨在进一步充实和扩大天水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在保留原“天水市绩效管理与财会监督人才库”成员的基础上,面向全市新增遴选人才,具体范围为:市内各级财政部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及市级行业协会、中介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各县区财政部门可推荐选拔从事财政、财务、会计工作在职在编工作人员1-3名,其他领域选拔人数不作限制。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财会监督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近3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状况良好,能够独立承担财会监督工作。
(二)专业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所学专业为财政、税务、金融、会计、审计、法律、资产评估、经济管理、信息技术、工程造价类等专业,或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含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或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工作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熟悉财会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较强的检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从事财政监督、预算管理、税收征管、金融监管、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会计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监督等相关领域3年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强文字功底。
(三)优先选拔条件
1.参加过县级及以上财政、审计、税务、金融、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的重大监督检查活动,且表现突出的;
2.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通过资格考试)等与财会监督有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在财会监督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如近5年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专业论文、参与编写过行业指南或标准、主持或参与过财会监督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重要成果等,能够为财会监督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的。
三、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通过个人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审核推荐、市财政局审核认定等程序,择优选拔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天水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并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参加相关监督检查证明材料、奖励荣誉等,于3月10日前提交申请人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在个人申请基础上,市县财政报名人选由市县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驻市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报名人选由所在部门或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请各县区财政部门、各单位于3月13日前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市财政局财会监督科。
(三)审核认定。市财政局组织评审组,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基础,结合工作业绩等实际情况,按照好中选优原则拟定入库人员名单。
(四)公示入库。对符合入库条件的候选人,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天水市财会监督人才库管理,每2年为一个管理周期。入库人员名单在天水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四、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财会监督科 0938-8211285
附件:
1.天水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申请表
2.天水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人员推荐汇总表
文章来源:http://www.tianshui.gov.cn/czj/info/1111/605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