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3 查看次数:8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科研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科学院简介
甘肃省科学院成立于1978年。建院40年来始终坚持立足甘肃实际,密切结合省情开展自然科学应用研究、地方经济综合性课题研究、高新技术及产品研发,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通过近几年来的改革和发展,省科学院先后成立了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甘肃分中心、工业微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太阳能工程技术中心、传感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环境地质与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太阳能光伏重点实验室、微生物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甘肃省传感器与传感技术重点实验室等9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极大地提升了省科学院创新平台的规模。建有甘肃省工业生物技术产业行业技术中心和甘肃省传感器及应用行业技术中心等2个省级行业技术中心。2010年经国家人社部批准,我院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1年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取得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2023年获批成立中国科协“海智计划”甘肃省科学院海智工作站。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2026年甘肃省科学院及下属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生物研究所、地质自然灾害防治研究所、传感技术研究所等4家单位共12个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博士毕业生12名,岗位列表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
4.年龄条件: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人才引进待遇
1.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各项待遇。
2.甘肃省科学院提供安家费15万元,分三年拨付。
3.符合《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并取得“陇原人才服务卡D卡人员”的,还可申请享受甘肃省的20万元安家费。
4.给予科研启动经费不低于10万元。特别优秀者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科研启动费可不设上限。
5.职称职务待遇。没有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按照现行甘肃省相关政策,工作满两年后经单位考核可定副高级职称。
6.业绩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采用“一事一议”认定相关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229号甘肃省科学院综合楼二楼229室人事教育处)和邮件报名(报名邮箱:gsasbsjq@163.com)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需报送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各类证书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
3.填写《甘肃省科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申请表》(具体见附件2)。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考核
资格复审由院人事教育处根据公告要求和我院各研究所发展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流程,考核工作由院人事教育处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现场答辩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所学专业基本知识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
(三)考察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进行考察;国外留学人员,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应聘者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颁发授予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证在公示期内尚未授予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授予学位证明。国外留学人员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学历认证书。
(四)体检、公示、审批、备案及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我院人事教育处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专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公示。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院党委会议审批。
4.备案。审批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
5.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转入等相关手续。
六、注意事项
1.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必须在2026年12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未能在最终时限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2.我院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有正式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岗位由院人事处统一安排。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过程在院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院纪检部门反映。
现场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229号 甘肃省科学院综合楼二楼229室人事教育处
网址:http://www.gsas.ac.cn/
报名邮箱:gsasbsjq@163.com
咨询电话:0931-8635846
监督电话:0931-8631760
附件2.甘肃省科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申请表.xls
文章来源:https://www.gsas.ac.cn/index.php/cms/item-view-id-66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