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7 查看次数:10
宁德市蕉城区统计局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纪律制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备吃苦耐劳精神;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符合本岗位(或相关事项)对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用人单位认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形。
——报名事项——
(一)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材料:包括毕业证扫描件、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验证报告等;
4.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trl2735599@163.com
(三)报名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9日。
(四)联系电话:0593-2760066。
(六)注意事项:报名者资料进行筛选初审后,通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若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用工形式:用工采用劳务派遣制,经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取,合格者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我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18个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薪资待遇:试用期工资32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管理费等),食宿自理;正式录用工资38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管理费等),食宿自理。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2pDmLEl7GwqKMEpT95s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