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7 查看次数:8
根据《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工作的通知》(甘文旅厅通字〔2025〕102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选派)“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志愿者,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以就近就便、全区统筹的方式,本着“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审议确定等程序进行招募。
二、招募(选派)名额及服务内容
招募(选派)名额:本次招募文化志愿者34名,选派3名。
服务内容:重点针对镇、村(社区)等基层文化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群众文化需求,落实免费开放政策,组织实施群众文化活动、培训等;辅导和培训村(社区)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组织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演出、阅读、讲座等文化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合做好基层文化阵地提升改造、群众文化活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文化市场管理、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文化资源共享和数字化发展、红色文化传承、旅游服务等工作;协助镇、村(社区)开展相关文化服务工作等。
三、招募范围和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文化事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程度可满足工作需要;
3.招募(选派)的人员基本能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文化培训服务和参与全区重大文化活动等,服务时间为期1年;
4.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功底和文化艺术专业特长,能开展相关辅导培训,具有文化艺术服务经历者优先招募;
5.具有一定文化艺术专长或背景,大中专院校文化艺术相关专业毕业生,文化类专业技术人员、民间艺人、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文化艺术志愿者服务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招募条件;
6.服从安排,愿意到分配的受援单位从事文化服务工作;
7.选派人员由文旅行政部门选派直属单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文化工作者。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直系血亲、配偶正在服刑或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因违反规定,被其他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
四、招募(选派)程序
1.自愿报名
报名人员需填写提交《2026年“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志愿者招募(选派)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获奖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选派人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选派服务基层证明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选派)资格。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8:30至2026年1月16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凉州区人民政府院内区文旅局文化艺术股403室。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报名表》、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资料等扫描打包后发送至whg6885@163.com,时间截止至2026年1月1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35-2336885、15393520356、13893599136。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文化志愿者招募(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审核通过人员,由招募(选派)单位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招募文化志愿者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能参加面试者取消招募选派资格)。
4.公示
经面试评定后,在凉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公示3天。
5.体检
公示期满后,按照招募(选派)名额,通知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人员自行到区内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供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或身体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和没有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身体健康证明的不予选用,后面人员依次递补。
6.审议确定
对符合条件人员,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经招募(选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后,办理招募(选派)相关手续。
五、签订协议
审议确定的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派遣到各受援单位开展文化服务工作,补助自签订协议起开始发放。
六、人员管理
1.审议确定的人员,签订《2026年度“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志愿者服务协议》,派遣到受援单位(岗位)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服务工作。
2.招募(选派)人员接受招募(选派)单位和受援单位的领导管理,自觉遵守受援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受援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招募(选派)人员在服务期间不履行协议或违反受援单位或招募(选派)单位管理规定的,解除服务协议,予以辞退。
3.受援单位要安排好招募(选派)人员的服务岗位,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对招募(选派)人员的平时工作、在岗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做好日常管理和评价工作。
4.招募(选派)单位按照“文化人才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对招募(选派)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结合受援单位的评价,兑现落实招募(选派)人员的补助经费。
5.招募(选派)单位组织招募(选派)人员半年、年终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突出的在下年招募中优先招募。对于违法违纪、评价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完成文化服务工作任务、因故中途中断服务的人员,自动解除服务协议,并于解除协议之日起终止发放相关补助。
七、相关待遇
1.本次招募(选派)人员在受援单位工作服务期间,不影响本人参加国家、省、市、县(区)等组织的就业考试和其他岗位竞聘。
2.招募(选派)人员补助经费按照《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工作的通知》(甘文旅厅通字〔2025〕102号)精神执行。招募和选派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招募志愿者补助经费全部用于发放服务补贴和购买人身保险(统一购买人身意外险约300元);选派经费用于购买人员保险、按规定解决差旅费和“文化人才专项”骨干教育培训。服务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
3.招募(选派)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一年期满后服务协议自动解除,终止发放补助。
附件:
2026年度“文化人才专项”文化志愿者招募(选派)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gsliangzhou.gov.cn/art/2026/1/6/art_3012_1567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