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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6-01-01 查看次数:2

    因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年龄及文化程度要求详见附件1《长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情况尚未查清的;

    2.存在违纪违规情形或正在接受调查以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解聘、辞退等情况的;

    3.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吸毒史的;

    5.不适宜从事普通雇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表

    详见《长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说明:4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职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公告通过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公布,公示通过长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初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6年1月1日上午9:00-1月7日下午17:30,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手写签名,将填好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在网上报名有效时间内打包上传投递至指定邮箱993432537@qq.com(文件夹名:报考岗位+姓名,扫描件命名:姓名+身份证或学历证等),逾期概不再接受报名。

    2.现场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3.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

    六、考试

    (一)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面试

    1.以各岗位招聘人数为基数,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5比例进入面试,未达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普通雇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七、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1.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若总成绩相同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相同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调阅档案、政治考察(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4.聘用人员与长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咨询电话

    长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队伍建设大队:0731-84782308

    十二、监督电话

    长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队伍建设大队:0731-84782341

    附件:

    1.长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

    2.长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s://zp.cshr.cn/hrss/rc/portal/article/getArticleInfo/110833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 发布时间:2026-01-01
    • 信息地区:湖南   | 长沙
    • 职位:行政 | 人力资源 | 事业单位 | 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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