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30 查看次数:1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实行全额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引进博士研究生1个岗位1人,具体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引进博士研究生计划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此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通过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http://www.czias.cn/index.html)发布;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通过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考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的,即在1986年12月30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已纳入郴州市(含县市区)编制管理的在编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
11.截至2025年12月,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约定试用期未满的或签署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320办公室)。
4.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①《2025年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扫描件;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④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码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不进行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将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并在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1.由招聘单位集中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原则上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
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办法在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另行公告。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在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另行公告。
2.考核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3.考核方式。直接考核。
4.考核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由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确定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度。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有关事项在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因体检、考察过程中自愿放弃或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研究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审定的拟聘用人员,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并下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用人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
四、政策待遇
按照《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不得参加考核和体检。
(二)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引进纪律,诚信参与招聘引进,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由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
(四)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不指定考核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
六、招考服务咨询
服务咨询电话:0735-7766881
监督举报电话:0735-7766883
附件:
1.2025年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引进博士研究生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2.2025年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5年12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968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