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3 查看次数:3
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人员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综合考核,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岗位为江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执法辅助岗,性质为聘用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3. 日喀则市户籍(含18县区),年龄30周岁以下,高精尖人才可适当放宽;
4. 法学专业、江孜县“三支一扶”期满人员优先录用。
(二)不得应聘情形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的;
2. 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 现为财政供养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
4. 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2025年12月23日—12月28日
2. 方式:江孜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办现场报名
3. 材料:须提交《江孜县人社局公开招录劳动监察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等材料,信息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对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综合测试
1. 笔试:内容含公共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开考比例1:3,未达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 面试:笔试前6名入围,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
3. 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两项满分均为100分;
4.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入围人员填写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村居)审查。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1次。
(五)公示与录用
1. 确定拟聘任人选后,在江孜人社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任手续,聘期1年,试用期1个月(含在聘期内);
3. 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五、薪酬待遇
1. 合同管理:实行年度及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续聘挂钩,合同一年一签;
2. 薪酬标准:试用期月薪3500元,正式聘任后月薪3800元(含个人应缴保险部分);
3. 保险福利:正式聘任后按《劳动法》规定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4. 休假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各类假期。
六、其他事项
1. 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任一环节均取消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2. 招聘工作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违纪行为依规依纪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复习书目,谨防诈骗,应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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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mQ52cgyvpKgY7fXOGbD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