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3 查看次数:1
为进一步加强芒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及劳动仲裁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提升办案效率,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及本地农牧民务工权益,芒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招聘一批执法辅助人员,协助劳动监察及劳动仲裁执法人员开展监察、仲裁执法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执法辅助人员2名,主要负责协助芒康县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执法办案等工作。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招聘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都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2.注重应聘人员的品德和才能,综合考量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选拔优秀人才。
3.仅限芒康籍未就业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专业要求:计算机类和法学类专业各一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6.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三、工资待遇
1.每人7066元/月(含五险)。
2.伙食可在县机关食堂就餐,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公示与录用、递补与调剂录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芒康县嘎托镇滨河路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监察科(咨询电话:15346181663,郭老师)
4.报名资料:应聘者应提供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1)芒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2)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表1份。
(5)相关技能证书、职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人数的岗位,在服从调剂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补充面试对象。经调剂后,如果入围人数仍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两位)。
(2)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依据参与面试考官们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公示与录用
录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公示栏张榜公示后,通知录用人员。芒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
五、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招募相关具体事宜,由芒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芒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QKzYPzU33qwNVchkLxNx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