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决定面向2026年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
引才对象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6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引进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为主,包括非在职且定向就业省区包含青海省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应届毕业生。2024、2025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02
引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四)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6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91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
03
引才程序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一)发布引才公告引才公告在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海直聘、美丽河南等公众号发布。(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自《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8:00时截止(以现场报名和邮箱收到应聘材料的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1.《河南县2026年度校园引才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4.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5.2024、2025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6.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可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要填报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资料(将PDF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所有上传的PDF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所有材料要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发送邮件名称注明“校园引才+具体引才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应聘人员按照诚信填报的原则,对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资格。(三)考核测评考核测评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线下考核测评,主要综合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面试交流方式进行考核测评。用人事业单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引才岗位,报名人数较多(10人以上)的须增加笔试测试。1.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认知与岗位的匹配度等。2.专业技能测评:用人单位将围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通过多种形式对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素养与专业思维能力进行系统考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招聘岗位数与考核测评人数不足1:3的,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3.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四)签订就业协议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国内2026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4、2025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五)体检、考察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双方协议)的应聘人员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体检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应聘人员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企业引进人才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六)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04
相关要求(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3. 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正被调查处理的;4. 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5. 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 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8.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9. 已经被录(聘)用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10. 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11. 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二)2024、2025届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对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三)2026年4月30日前,招聘岗位无人报名、考核测评后无符合要求人员、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岗,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须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报州委人才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四)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提出回避。(五)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六)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七)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05
优惠政策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2.县内无住房的,提供干部周转房3.每两年安排一次疗养。
06
附件附件
1:河南县2026年度校园引才需求统计表附件
2:河南县2026年度校园引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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