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4 查看次数:2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于2015年10月正式运营,目前在院服务对象206人,为加强昌宁县中心敬老院养老护理工作力量,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拟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人,特作如下公告:
一、招聘岗位与工资待遇
(一)招聘岗位:养老护理员
(二)薪酬待遇: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缴纳五险一金。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二)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男22周岁以上(2004年11月10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0日后出生);女22周岁以上(2004年11月10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0日后出生)。
(四)热爱养老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五)具有医护、养老、康复、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资质或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11月10日17:3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持有效证件报名。
3.报名地点: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昌宁县中医医院旁)。
4.报名所需材料: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等材料。
5.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业务联系电话:18787555168 ,0875-7185466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四、考核方法
组织实操和面试,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一)实操:总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总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三)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与政审
拟聘用人员政审合格后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六、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正式上岗
新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和廉政提醒谈话后正式上岗。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
2026年11月4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5MDkyMzc4NQ==&mid=2247526443&idx=3&sn=ea64c437b7547a05677f2c4f9b87a9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