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9 查看次数:3
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中的作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选聘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人数和工作职责
本次选聘外聘政府法律顾问10名,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本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研究,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三)参与本市地方教育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协助评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
(四)参与政府合同、合作协议的协商,起草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见;
(五)参与涉教矛盾纠纷化解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
(六)参与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论证指导或者办理;
(七)参与重大改革或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八)参与各类涉教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研究论证。
二、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受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思想政治素养良好,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
(四)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法学专业正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五)专职执业律师应当熟悉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情况。在本市连续执业5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选聘组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成立外聘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遴选外聘政府法律顾问。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起至11月3日止。
(二)报名方式
1.在“上海教育”门户网站(http://edu.sh.gov.cn/)下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外聘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书面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书面邮寄至:上海市大沽路100号3318室,邮编:20000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李进付收。报名材料电子版(《报名表》word版及附件pdf版)请同步发送至政策法规处邮箱:zcfg@edu.shanghai.gov.cn。
五、审查与聘任
(一)报名审查与遴选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
2.选聘工作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提出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建议聘任人选,提交委内决策审议批准。
(二)签约并颁发聘书
对决定聘任的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报名咨询及政策咨询电话:021-23116781。
报名表见附件(附件请登陆 https://edu.sh.gov.cn/下载查看)。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公示名单
文章来源:https://edu.sh.gov.cn/web/detail_gsgg/42558cfc-6a22-48cc-aad0-1632e6cbc2b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