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1 查看次数:1
为持续深化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市出行环境,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街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文明引导员。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公共文明引导员,共计12名。
二、岗位地点
水荫路水荫横路路口、先烈东路与濂泉路交汇处路口、广州大道与先烈东路交汇处路口。
三、服务期限
(一)服务周期:2026年11月1日-2027年4月30日,服务时长共计6个月。
(二)工作时间:工作日及重要节假日的早晚高峰期,每日上岗时长7小时,具体时段为8:30-11:30、14:00-18:00(街道根据工作实际调整)。
(三)动态调整:服务期内,如举办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或遇专项交通整治、应急保障等工作,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岗位设置、执勤点位及上岗时间,志愿者须积极配合调整安排。
四、主要工作职责
(一)开展文明出行劝导: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劝导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规则,制止闯红灯、横穿马路、逆行、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二)开展文明交通宣传:主动向过往市民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倡导文明出行、礼让通行、安全骑行等文明理念,提升市民交通安全与文明素养。
(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协助配合辖区交管、城管及街道工作人员,疏导路口车流、人流,缓解交通拥堵,保障辖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四)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相关工作。
五、招募条件
(一)广州市户籍居民及广州市常住居民,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自觉遵守街道志愿服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工作安排;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优先录用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一定沟通能力,具有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相关工作经验人员。
六、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择优录用、岗前培训、正式上岗的流程开展,全程公开透明、择优遴选。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公开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36号沙河街道办事处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咨询电话:020-37280176。
4.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按要求的时间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街道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居住情况、个人素养等条件进行审核筛选,优先筛选适配人员组织面试。
(三)择优录用:面试结束后将结合报名人员综合素质、公益经历、沟通能力等情况,确定最终录用名单。
(四)岗前培训:对录用人员开展岗前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及安全注意事项。
(五)正式上岗:培训合格后,统一安排定岗上岗,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工作。
七、其他说明
(一)上岗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统一穿着公共文明引导员专用马甲,按时到岗、认真履职,态度热情、文明服务,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二)服务期间无故缺勤、消极履职、违反工作规定者,街道将视情况取消其服务资格。
(三)公共文明引导员岗位属于志愿服务性质,不属于就业岗位,街道将给予一定补贴。
(四)本次招募最终解释权归沙河街道办事处所有。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thnet.gov.cn/thdt/tzgg/rsxx/rszp/content/post_11058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