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6 查看次数:6
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现代化城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202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选聘202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30名,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河北雄安新区面向202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1.国内部分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以及在职学习的毕业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
2.国(境)外知名高校,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相关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2月及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国内高校毕业生应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
5.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在选聘公告发布前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素质;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6日17:00。应聘人员通过雄才招考网(xaxq.ixczk.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请提前准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应完整、真实、准确、规范填写有关信息,做到诚信报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否则减少该岗位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因应聘人员数量不够导致报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以笔试、面试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测评,未按规定参加的,均视作放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测评设置合格分数线。
1.笔试确认。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月5日9:00至1月6日17:00登录雄才招考网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岗位按不高于5: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遇有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选聘计划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分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较高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学历层次较高者顺序确定人选,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待考察结束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遇有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待应聘人员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五、选聘政策
1.拟聘人选纳入新区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据工作需要和报考岗位分配工作单位,拟聘人选须服从组织安排。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聘岗定级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雄才十六条”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等相关待遇。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从报名开始到选聘工作结束,请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312-5615330
技术支持:0312-5619970
咨询时间:8:30-11:30,14:30-17:30(工作日)
附件1.河北雄安新区面向202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附件2.相关高校名单
文章来源:https://www.xiongan.gov.cn/20251216/09beba02f9924f0fb93c240f7166fda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