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2 查看次数:2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5〕3号)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综合行政见习岗,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双向选择。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是指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至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时间不足2年。“高校毕业生”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身份要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无社保参保记录。“未就业”指见习开始前没有缴纳过社保,或个人名下无注册的企业、无任职理事(高管或股东)记录。报名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前应属未就业状态(个人未注册营业执照、未担任企业高管、无正在参保的企业社保或未缴纳过社保)。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秘书学、汉语言文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含相关专业方向及系列专业)。
4.能力要求:
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备基础公文写作和文字编辑能力,语言表达通顺、逻辑清晰;
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可独立完成文档排版、数据整理、表格制作;
沟通协调能力良好,做事细心严谨,责任心强。
5.其他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开展岗位见习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能长期在岗工作,见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全程在岗完成见习任务;
未参加过以往就业见习活动。
(三)不得报名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本人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不能胜任岗位见习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参加就业见习的情形。
四、岗位职责
协助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件收发、材料整理归档、会议筹备与记录等;
协助起草、编辑、校对各类公文、报告及其他文字材料;
协助进行数据统计、表格制作及基础财务辅助工作(根据专业方向安排);
协助完成信息化办公系统的日常操作与维护(根据专业方向安排);
完成见习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3—12个月,具体可根据岗位要求和双方协商确定。
见习待遇: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关系说明:就业见习仅为就业预备锻炼,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间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不办理就业登记。
见习期满: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出具见习证明。见习期满或提前结束见习的,见习人员自主择业。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名额招满为止(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受理,周末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名提交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有则提供);
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名下无社保缴费查询证明;
名下无注册营业执照及无企业任职查询证明。
七、招录流程
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择优筛选:根据岗位需求、专业匹配情况及综合能力确定见习人员;
公示录用:确定拟录用见习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按期到岗开展见习。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见习资格。
所有人员只能参加一次享受补贴的就业见习活动,之前参加过就业见习活动的不能报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见习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438622956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行政大道10号
监督电话:0376-2178871
罗山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10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yOTY3Mjg3Nw==&mid=2247486911&idx=1&sn=0c7be1bc8f4347c01ba558d14425aaf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