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08 查看次数:3
临海市深化改革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台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本次选聘范围为台州市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3.已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新录用的全额事业人员,具有3周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乡镇(街道)全额事业人员在乡镇(街道)服务期须满5周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含)。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工作表现良好,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
二、选聘程序
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素质测试、考察、公示后择优聘用,并办理交流手续。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临海市深化改革服务中心(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06室,联系电话:0576-85309116。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提供材料:报名对象需提供《临海市深化改革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综合文字岗还需提交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临海市深化改革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选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相应岗位的选聘计划。
(三)素质测试。素质测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素质测试成绩的50%,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素质测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选聘后续环节。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由临海市深化改革服务中心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视情按素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交流。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深化改革服务中心解释为准。
附件:临海市深化改革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www.lhrc.com.cn/#/info?id=1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