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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7号)

     发布时间:2026-09-24 查看次数:2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5〕128号)以及《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长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家事业单位,提供35个岗位,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7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4日至2008年9月2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4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4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4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2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7.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位证。

    8.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准入资格、工作经验(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学位条件相互匹配。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考试形式均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3.经注册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的考生,执业范围应符合招聘岗位的执业要求。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经历)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6年9月份,即到2026年9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验(经历)进行累计计算;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期间和参加工作后全脱产学习期间均不能视为工作经验(经历)累加计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202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6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以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工作日受理报名资格审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向的考生务必于10月16日前向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报送相关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时,压缩文件包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如:XX医院眼科医生张某。报送报名材料后,请务必与招聘单位电话(工作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报送成功(未电话确认导致报名失败,考生责任自负)。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2026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7号)》(附件2)。

    3.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及证明相关工作经验的劳动合同等)。

    附件:

    附件1:2026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7号)

    附件2:2026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7号)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609/t20260924_3514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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