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2 查看次数: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酒泉市精神卫生医学(福利)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酒泉市精神卫生医学(福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人员编制均为备案制员额。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6年酒泉市精神卫生医学(福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5年9月22日至2008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2日至2008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具体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有其他影响公务情形的职位;
8.参加2025年、2026年酒泉市人才引进,被确定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专业公布信息等专业目录执行;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的通知》(教高函〔2025〕3号)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202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等文件执行。
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专业名称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但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一致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一致性证明)。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专业代码变更)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教育部相关文件。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允许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就读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并经国内第三方机构公证翻译。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9月22日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jiuqu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3日9:00至2026年9月30日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9月30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jiuquan.gov.cn/),点击“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入口”,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后,在“考试公告”中点击进入“酒泉市2026年精神卫生医学(福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完成操作。或登录报名网站(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s_pcid=VMWZuH+6LdlRKlRawQuQLXy0oBO5Vd4N)登录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报名操作。
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应聘者要妥善保管。
3.填写报考信息
注册完成后,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承诺书》,在报名系统中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按照网络提示上传个人电子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资料
(1)《酒泉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上传生活照或身份证件照片);
(5)学历证书材料:
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学段以上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信网申请的在线验证材料须在有效期内,凡无法验证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含军队院校)。
(6)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截图;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岗位简表》为准)。
5.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公开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报考人员申请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信息。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并打印、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4),送至酒泉市人社局四楼6408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6.报名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即可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20: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7.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2)报名时本人提交的资料要真实、准确,原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三)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9月23日09:00至2026年10月8日18:00。
应聘者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不予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结果即被确认,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特别提醒: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在当天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以免错过改报其他职位的时间)。资格初审未通过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需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审核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本人资格审核情况。如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时间内退回修改未按时提交的,或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岗位审查
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卫健委研究后,报2026年酒泉市精神卫生医学(福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核销招聘计划和划定最低分数线等方式进行。
(五)考试程序
1.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10月10日09:00至10月11日09: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个人原因错过打印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2.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5)执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1日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特别提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3.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应试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须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同时加盖行业主管部门、人事权限管理部门公章)。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中,如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卫健委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进入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次进行递补。
(2)部分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采取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核销岗位及划定最低分数线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最低分数线计算:同一考试类别(E类)中达到开考比例进入资格审核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
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降低比例按不低于1: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降低后仍然达不到1:2的,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比例不低于1:2;计划招聘人数核减至1人时,仍达不到1:2的,划定最低分数线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最低分数线=未形成竞争岗位面试人选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试题本的所有人员(除本人)的平均分
4.面试
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余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招聘单位考察时,应对个人档案、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及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书原件进行核查,如出现信息不一致、与报考条件不符或未按期(2026年10月20日前)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市卫健委会同用人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对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本环节不进行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中,岗位均为备案制员额岗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制员额管理。如有疑问,请咨询用人单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在首个聘期(3年)及用人单位约定的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调离本单位。
5.因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6.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招考信息均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酒泉人才网、“酒泉人才”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信息。
7.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在招聘各环节中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行承担。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泉市卫生健康委进行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酒泉市人社局:0937-2618488
酒泉市卫健委:0937-2880053
酒泉市中医院:0937-2659077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0937-2669880
附件:1.2026年酒泉市精神卫生医学(福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2.2026年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4.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泉市卫生健康委
2026年9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rsj.jiuquan.gov.cn/rsj/c106789/202609/9d007a35fd554c8ba0414fa3928464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