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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春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2026年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1 查看次数:2

    因工作需要,绿春县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范围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合同制纪检监察辅助人员1名,限男性。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9月至2008年9月间出生)。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但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的;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解聘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本人、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情形的。

    (三)优先聘用情形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

    3.具有公、检、法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4.法学、财会、公安、审计、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9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绿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绿春县级行政中心2号楼2014室)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未能按以上报名步骤和未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报名材料:应聘者须填写《绿春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纸质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毕业证、个人荣誉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具有公、检、法及其他在职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张。

    5.资格审核: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现场提交原件进行审核,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1.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查后的人员情况,如人员少于等于10人,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直接开展面试。

    2.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查后的人员情况,如人员超过10人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查后的人员情况或笔试成绩,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清风绿春”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发布。

    (五)考察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行政治考察,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德作风、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按照相关政审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社会关系、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发放《政审表》,由考生本人分别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六)体检

    体检需到绿春县纪委监委指定的正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本次体检只进行一次,有不合格情形的,依次递补体检,不再复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在“清风绿春”微信公众号上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3600元(含单位需缴纳的五险);正式聘用后工资为每月4500元(含单位需缴纳的五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前五年每工作年限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年增加50元/月工龄补助。

    2.正式聘用后纳入单位工会会员管理,享受与在编职工同等工会福利。

    3.被聘用人员若违反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绿春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绿春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0873-3049182

    监督举报电话:0873-3049180

    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绿春县监察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附件:绿春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o1IfXcZWWC_2PQ_nlAdWw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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