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8 查看次数: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沙海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招聘岗位10个,计划招聘10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长沙海关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招聘信息在长沙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资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6年9月20日(如年龄要求18-38周岁的,为1987年9月21日至2008年9月20日出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前应完成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2025年毕业,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包括未签订过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未就业或未有过就业经历等,下同),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发生转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4年1月1日至报考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0:00至9月24日24:00。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件、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长沙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点击“本关动态”,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注意事项及相关材料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签署《诚信承诺及主动报告事项》(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主动报告与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执行回避相关规定,并承担不实承诺及未主动报告相应责任。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迁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其他岗位。
(3)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除2026届高校毕业生外,应在“备注”栏承诺未落实工作单位,并上传《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附件3);报考岗位有职称、职业资格(资质)、工作经历等明确要求的,应在“备注”栏注明相关情况(包括证书名称、等级、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内容、单位、时间等),并上传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及主动报告事项》,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统一在报名界面点击“上传(管理)此考试附件”上传。
2.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20日9:30–9月25日9:30。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相关证书、证明等申请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名时段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开考比例。
除人才引进岗位外,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取消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将在长沙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4.笔试确认。
设置笔试确认环节,笔试确认暂定在准考证打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参考确认,未确认参考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环节。
5.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开考前3日至面试环节工作结束。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因未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信息无法识别等影响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长沙海关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笔试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将在长沙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带齐报名时提供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面谈)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人才引进岗位无需笔试,面试采取现场面谈形式,报名成功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谈人选。
本次招聘划定面试(面谈)合格分数线,面试(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面谈)、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长沙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有笔试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无笔试岗位(人才引进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面谈成绩。
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未按照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人选,采取到考察对象毕业院校或用人单位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将视情况研究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长沙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未按照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注意关注长沙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务必准确填写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考生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在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后放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将视情向有关部门申请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招聘单位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本招聘公告由长沙海关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731- 84781356、84781331。(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9922182、89919950。(工作日8:30-12:00,14:00-17:00,仅处理系统问题)
附件:1.长沙海关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诚信承诺及主动报告事项.doc
3.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doc
4.同意报考证明.doc
5.长沙海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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