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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8 查看次数:2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执法辅助工作力量,补齐基层执法队伍人员缺口,提升城市精细化、规范化综合执法服务水平,结合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实际及岗位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人员共计10名(含特殊岗位1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的协管人员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不纳入编制管理,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0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规范流程有序开展招聘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协管人员聘用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91年9月20日(含)至2008年9月20日(含)之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2026年9月20日,在后续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所有环节,均不再因时间推移而重新计算年龄。

    3.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吃苦耐劳,服从单位日常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存在其它不宜应聘、聘用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3日(时间为8:30-11:30、 14:00-17:30)

    2.报名地址: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蒙自市天马路19号)402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允许代报,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毕业证遗失的出具原学校相关毕业证明,未取得毕业证不具备报名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个人征信报告(简版)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张。特殊岗位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报名人员需额外提供本人有效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资格审查时,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留存,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工作组将严格开展资格审查,按择优聘用原则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统一参加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各类辅导教材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自行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政审,并按要求提交归档。

    (七)公示。对体检、政审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上岗试用及聘用相关手续。

    2.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六、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录用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无绩效。基本工资执行蒙自市最低工资标准212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绩效300元至1000元。

    七、其他事项

    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如实、规范填报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专业名称须严格按照毕业证登记名称填写。因填报信息不全、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填报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873-3060769

    监督投诉电话:0873-3060776

    附件1: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3: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7782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 发布时间:2026-09-18
    • 信息地区:其它  
    • 职位:行政 | 心理 |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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