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6 查看次数:2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检察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聘人数
全市两级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9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年满18周岁(2008年9月16日之前出生),不超过38周岁(1988年9月16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部分院放宽至大专学历);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招聘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或者政务处分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各招聘检察院。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6年9月17日9:00至2026年9月27日17:00.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以下报名材料:(1)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2)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4)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扫描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9月28日-9月29日,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嘉兴市人民检察院视情决定取消招聘岗位。
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截止日期为9月30日17时。
3.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及打印,请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
(二)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时事政治与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由嘉兴市检察院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各招聘检察院组织落实。笔试时间初定于10月中旬,具体时间请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应递补。按资格复审比例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检察院通知报考人员。
3.面试
面试由嘉兴市检察院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各招聘检察院组织落实。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拟聘用人员面试须达到合格以上分值。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各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各招聘检察院自行组织。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各招聘检察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聘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嘉兴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各招聘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各招聘检察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各招聘检察院按照相关要求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报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职位取消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除前述已明确外,招聘单位报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同意并备案后安排人员递补,递补有效期为一年。需要递补的,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递补。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且协商不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如有疑问,可咨询各招聘检察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七)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留意各招聘检察院门户网站。
(八)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举报电话:0573-82501058、0573-82712693.
附件:2026年度嘉兴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文章来源:https://www.jiaxing.jcy.gov.cn/contents/369/5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