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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 “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5 查看次数:3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校园引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水利厅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7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7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7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服从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水利厅官网(http://slt.hlj.gov.cn/)发布。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9:00至10月26日17:00.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6年9月15日9:00至10月27日12:00期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报名及政策咨询:考生务必在规定报名时限内,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视为报名成功。政策咨询可拨打报考单位咨询电话。

    (二)考试。

    直接进行面试(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增加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分析理解、沟通协调、组织管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见面试通知。面试通知将在黑龙江省水利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slt.hlj.gov.cn/)发布。

    (三)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黑龙江省水利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slt.hlj.gov.cn/)发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省水利厅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黑龙江省水利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水利厅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报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622708;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水利厅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招聘计划表


    2.黑龙江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招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5B805BE7277204B2E063A964C8AC4CA4&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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