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4 查看次数:2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公开招聘博士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6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博士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5年9月15日(含)期间出生;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15日(含)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7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发布(网址:http://hnyjj.zp.kooci.net/)。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9月15日9:00—2026年12月3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所招聘岗位计划完成后,不再接受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网报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毕业人员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毕业院校出具的按期毕业证明。
2.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初审与报名同步开展(报名期内考生要自行到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情况),审查发现上传佐证材料不全且未按规定时限补充完整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以公告形式告知。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博士岗位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
考试形式:面试
面试:面试由试讲和结构化面谈两部分组成,试讲占70%,结构化面谈占30%;试讲内容结合应聘者所学的专业方向及学院开设的课程确定;结构化面谈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从师素质、职业教育理念等方面内容,给予应聘者3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20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面试成绩现场发布。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在报名平台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负责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学院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学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岗位的,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需要进行加试)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报名平台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及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报名平台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未及时查看通知等个人原因错过考试任一环节的,相关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与学院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0453-6402518、6402406
杨老师13766595865、宋老师15245338105
监督举报电话:0453-6402067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博士教师计划表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5B6BB605D2DB708CE063A964C8AC6D84&selected=zp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