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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4 查看次数:1

    为选拔充实卫健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文件精神,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有关招聘岗位信息的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7日至2008年9月22日间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7年3月22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7年3月22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2026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2026年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60819094320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6年9月17日9:00—9月22日16:00。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9月17日9:00—9月23日16:00。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 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9月17日—9月24日期间的9:00-12:00,14:00-17:00。

    4. 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9月17日—9月24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非报名系统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开放报名通道。

    6.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电话或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60819094320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准考证打印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会以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报名平台中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8.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协议”,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实施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对高层次人才和纳入《南京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紧缺人才岗位,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本次招聘中,对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3:1时,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3:1(不含)时,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请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审人选,如遇成绩相同,均进入复审,如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电话或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签字的报名表(在报名平台下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等;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发布。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面试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体检、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笔试加试。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发布。

    体检由栖霞区卫健委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址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选岗

    为均衡区内医疗资源,本次招聘部分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采用同专业、同条件合并招聘的方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规定的基层医疗单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中依次进行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单位和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由栖霞区卫健委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先选。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选岗,递补人员需体检考察合格,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选岗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选岗人员。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报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选岗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八、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85570062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详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5572829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jqxq.gov.cn/qxqrmzf/202609/t20260914_5909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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