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1 查看次数:1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 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5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7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服从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发布。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9月15日9:00至2026年10月26日17:00期间进行报名,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邮箱为swxcbgbc2026@126.com。
3.提交材料。《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应准确详实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学历、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提交材料电子文档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未按要求形成的材料视为审核不合格。
(三)网上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布,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确认
具体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布。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
4.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拟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五)考试
根据“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政策,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增加笔试)。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布。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考试咨询电话:0451-53641060;
监督举报电话:0451-53005033;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
2.《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26年9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5B27B28FF7B6F44FE063A964C8AC0715&selected=zp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