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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上海、南京、杭州设点)

     发布时间:2026-09-10 查看次数:1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落实我区“埔玉行动”高校菁英寻访计划,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上海、南京、杭州设考点,面向高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3人。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202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公告要求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岗位表》(附件1)和《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下称《报考指南》),须符合《岗位表》中明确的各岗位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等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下称《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2.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s://www.gz.gov.cn/gzzcwjk/gzdata/content/post_10343143.html)。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应聘人员可报考任意符合条件的岗位,任意选择上海、南京、杭州3个城市中的1个城市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且在该城市的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所有考点进行汇总排名。

    1.网上报名。2026年9月15日9:00至9月20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pxz.iguopin.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宣讲会。本次招聘深度融入“百万英才汇南粤”2026年N城联动秋季招聘活动(浙江站),将在浙江大学举行招聘宣讲活动,现场接受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2026年9月20日14:00-18:00,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图书馆报告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3.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在上海、南京、杭州3个城市高校、酒店设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如下:

    上海

    时间

    场地名称

    地址

    9月17日
    14:00-17:00

    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

    学术活动中心一楼佩韦轩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9月18日14:00-17:00

    复旦大学邯郸校区

    光华楼一楼102

    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9月18日
    14:00-17:30

    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

    衷和楼一楼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9月19日
    9:00-12:00

    14:00-17:00

    上海西华酒店

    5楼琥珀A厅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1号

    南京

    时间

    场地名称

    地址

    9月19日
    9:00-12:00

    14:00-17:00

    南京上秦淮假日酒店

    5楼创新厅

    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21号

    9月20日
    10:00-18:00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国际会议中心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杭州

    时间

    场地名称

    地址

    9月20日
    14:00-18:00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图书馆报告厅

    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化,我局将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新闻资讯》栏目“通知公告”处另行补充通知。

    (1)所有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一个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报名选择的城市须与现场确认的城市及考试城市一致。现场确认点也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须同步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普通高等院校202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③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⑤个人简历一份(含近期彩色照片);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

    港澳居民报名时还需提供: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如现场未能提供,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7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其本科院校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取得学士学位。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及《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笔试。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专业参考目录》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笔试。

    (2)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岗位表》中所列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联系。如在聘用前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网上报名时应上传个人简历(pdf格式)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

    (5)应聘人员须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后1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通过情况。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笔试在上海、南京、杭州3所城市设考点同步开考,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通过,且报名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提供的《工作指南》,按时打印准考证。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面试在杭州设考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准。

    (2)面试对象: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按所有考点、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3.综合成绩。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以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考点当地有资质或广州的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签订三方协议

    体检当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总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不配合后续环节、报到前放弃聘用的情形,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人员解除三方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应聘人员解除协议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新闻资讯》栏目“通知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且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书并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1个月内不配合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凡2027年12月31日后取得证书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不能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要求按时取得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均按招考岗位进行转正定岗。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转正后,在符合岗位晋升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晋升。

    (二)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三)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及岗位,我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时间与招聘岗位及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新闻资讯》栏目“通知公告”上公布;进入面试、体检的名单届时将在该栏目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港澳居民聘用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管理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七)报名期间,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各岗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中各岗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监督电话:020-82116153;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61015005。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社会上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发布含有或者暗示“官方真题”“官方标答”“评分细则”“押题”“命题人员参与”“面试考官参与”等误导性宣传,或者“包过”“保证”等对培训效果作出承诺等行为,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附件1: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考指南.doc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10999114.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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