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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伊春市“林都优青”事业单位引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0 查看次数:1

    按照省委人才办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伊春市“林都优青”事业单位引才工作。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省来省就业若干措施》等政策规定,制定此引才公告。

    一、引进原则

    聚焦伊春市“1234”现代化生态产业以及全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分类组织,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才活动,伊春市事业单位计划引进72人,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伊春市事业单位引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引进对象

    国内高校毕业生。市直事业单位招录对象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县(市)区直事业单位招录对象为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非全日制);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录对象为应、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取得相应学位)。引才岗位另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相关条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含)至1987年9月(含)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含)至1985年9月(含)期间出生。

    4.应如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2027年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5.考生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其中,考生毕业证专业与引才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在引才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引才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引才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应届毕业生”是指2027年毕业生,含2025年、2026年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伊春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8.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四、引才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引才公告于2026年9月10日通过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c.gov.cn/)、春风人才网(https://yc2026rcz.ibaoming.net/)面向社会发布。

    (二)参加招聘会

    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组织部分市直和县(市)区事业单位参加省委组织部在哈尔滨、西安、北京等地统一举办的校园专场招聘会,现场开展岗位推介、宣传人才政策、指导考生报名。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春风人才网,https://yc2026rcz.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信息、上传岗位所需材料、选岗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本次引才招录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报名由报名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9:00—10月26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9月15日9:00—10月27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技术咨询电话:400-6129-400转1902

    政策咨询电话:0458-3879881(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四)报名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资格审查

    在报名启动后同步开展,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考生须按照要求如实提供(补充)各类材料(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2.网上报名须使用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1MB,照片格式为*.jpg。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严格按照承诺要求参与本次引才活动,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在引才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期间,考生在选择职位后,须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6.考生需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办法

    各场招聘会结束后,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在伊春市统一组织集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公告、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设置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六、确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二)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引才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引才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市直事业单位拟聘人选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县(市)区拟聘人选在所报县(市)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2027年毕业生于7月份毕业后,集中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聘用后须在伊春市服务满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伊春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引才活动相关信息通过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春风人才网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才活动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六)通过本次活动引进人员,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外,按照《新时代伊春集聚人才若干政策》(2026年5月修订版)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在生活补助、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伊春市“林都优青”事业单位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伊春市事业单位引才计划表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

    文章来源:https://www.yc.gov.cn/ycsrmzf/c101987/202609/9a25c31ec1684b1ca23aa0ee68ab07a7.s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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