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8 查看次数: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人才聚集,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为宜昌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拟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数共1个,具体条件详见附表《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202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7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7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宜昌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2027年度我市人才引进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向指定邮箱(865427819@qq.com)投递个人简历。
(二)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7:30接受报名。视报名情况分批开展考核,招满为止。“其中,第一批考核时间拟定于2026年9月17日,地点为北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第一次集中考核后招聘岗位均已招满,则不再组织后续考核。如还有空缺招聘岗位,则继续组织后续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张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持院校有效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提供简历中填写的相关科研、教研成果支撑材料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才能参加考核,审查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
(四)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经有效认证的课程成绩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五)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并保持畅通。应聘人员为招聘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用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挂职人员、借调人员等情形的,与其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资格复审时主动书面报告。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有关关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
本次考核采取业绩评价与自由化面谈方式进行。
(1)业绩评价。基于考生自主提供的个人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考官分别对其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实践经历等进行评价,满分为40分。
(2)自由化面谈。不设置固定面试题库,侧重围绕被考核人在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生态修复领域的业绩成果。其专业能力与保护区资源管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等核心业务的契合程度以及是否具备扎根山区、吃苦耐劳的基本素养和职业素养、综合能力、岗位适配度,开展深度交流。满分为60分。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业绩评价得分+自由化面谈得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签约人选。
四、签约拟聘
(一)签约。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与博士签订意向协议书,后期的体检考察等工作另行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正当理由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暂未毕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享受博士学位标准的初期工资,以及招聘岗位等级对应标准的津补贴、绩效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岗位等级享受相应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
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7年宜昌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文章来源:http://lyj.yichang.gov.cn/content-43124-9794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