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1 查看次数:3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玉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2024年7月成立,2026年4月经批准加挂玉溪市劳动权益保障事务中心牌子,为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立案,受理和处理,处理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承担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举报投诉和群众信访受理、调查、调解等事务性工作;以及承办玉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请各位报考者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确保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四、招聘范围
(一)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相关条件要求且没有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者年龄以《岗位表》中的岗位要求为准。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学位(学位证)、专业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报名时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5.聘用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
(三)此次公开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截至日期为2026年9月1日,特别说明的除外。
六、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在玉溪人才网(https://yxrc.cn)进行网络报名及公布相关事宜。
(一)岗位咨询
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7日09:00至9月11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9月7日09:00至9月12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6年9月8日09:00至9月13日24:00;
4.岗位取消且已缴费的人员改报时间:
2026年9月18日09:00至16:00;
5.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6年10月12日10:00至10月17日10:30。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09:00至9月11日18:00。
1.此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报名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点击“事业招聘”栏目→点击“玉溪市202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政策减免费用申请审核通过的报考者无需缴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3.报名注意事项
(1)请报考者根据公告时间安排错峰报名。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考者将不能进行所报岗位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其他岗位,请报考者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并符合公告及所报岗位条件要求。
(4)报名确认后,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负责。
(5)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取得。
(6)报考者“所学专业”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予以证明,报名时按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填写。第二学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其学位证书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可以用任一学位证书所载专业报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所以如果报考者持有“辅修专业证书”“辅修毕业证书”等证书,不可以用来作为所学专业证明,不能用证书所载专业报名。拥有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在报名时,对于“毕业时间”“学历”“学位”等项目,只能填写符合岗位要求的一份学历或学位证明的信息,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间的学历或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不是以最高学历相应专业报考的,毕业年份可按最高学历毕业年份认定。
(7)报名选择岗位时,应对照专业目录,查看所学专业分类是否与岗位要求相同,所学专业未在参考专业目录范围内的,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报考者,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可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本人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在“主要所学课程或与职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填写主要所学课程。招聘单位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4),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8)留学回国人员,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所学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进行审核。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0)报名与考试时个人身份信息必须一致。
(11)报考者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12)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报考者,取消此次考试资格。
(13)已签署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报考者,报考前应主动向单位报告,并承诺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原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原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且影响后续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9月7日09:00至9月12日18:00。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玉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溪市劳动权益保障事务中心)进行审核。招聘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岗位设置相关的问题,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报考者,可以主动联系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者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名资格初审后,报考者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五)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9月8日09:00至9月13日24:00。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报考者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可以进行网上缴费。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缴费页面,点击“生成订单”按钮(满足减免条件的报考者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进行后续操作)确认订单无误后,点击“支付”。报考者可选择微信或支付宝缴费,支付成功后点击“支付完毕”按钮完成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未按期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注意事项:
1.重复缴纳的费用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请保持原缴费渠道畅通。
2.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流程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缴费页面→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按钮进入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证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的扫描件,空白区域备注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点击“材料确认(务必)”按钮→等待审核。
3.费用减免申请应在缴费前提交,已完成缴费的无法办理费用减免。
4.费用减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3日12:00,逾期不再办理。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完成。
5.减免申请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须于2026年9月13日24:00前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减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从报名缴费次日开始,玉溪人才网每天公布一次报名情况。
(六)招聘计划裁减
招聘计划裁减公布时间:2026年9月18日前。
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达到《岗位表》开考比例要求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裁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将在玉溪人才网公布。
(七)岗位取消且已缴费的人员改报
改报时间:2026年9月18日9:00至16:00。
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报考者,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原报名渠道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报考者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费用。
(八)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00至10月17日10:30。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成功办理减免费用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好准考证。
七、笔试
此次笔试参加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统一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2)为准,此次岗位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6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试卷合订为一个题本,笔试连续进行。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将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预计于11月25日前,在玉溪人才网“事业招聘”栏目公布报考者个人笔试成绩、全部报考者笔试成绩。
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报考者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为: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报考者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玉溪市人事考试院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1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八、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此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依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后续环节。若达不到岗位所需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的岗位,则所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后续环节。
(二)其他要求
1.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有关事项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玉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溪市劳动权益保障事务中心)通知并组织实施。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进入后续环节。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关注玉溪人才网,保持电话畅通。
九、后续考试环节
后续考试环节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招聘岗位后续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见《岗位表》。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十、综合成绩计算
此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按岗位各考试环节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得出(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即笔试总分除以3,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加试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根据有关规定,退役士兵、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残疾人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
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考察人选。
(二)开展考察工作
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玉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溪市劳动权益保障事务中心)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招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十二、体检
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合格的报考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一次全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十三、公示
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玉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溪市劳动权益保障事务中心)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笔试后续环节中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合格、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报考者自动放弃以及因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玉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溪市劳动权益保障事务中心)决定是否递补。此次考试有面试环节,面试前一天内放弃的不递补。
十四、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经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笔试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以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报考者,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六、重要提示
(一)玉溪市202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官方网站为玉溪人才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咨询电话: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6209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监督电话: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77-2034346
附件:
1.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6年版)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文章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35336351&cate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