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4 查看次数:3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2023〕24号)、《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关于做好2026年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6〕5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6年泽州县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现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就业见习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已就业人员,包括《就业创业证》为就业状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保等情况。
(2)之前参加过就业见习并享受过补贴的。
(3)本人为公司法人、股东、高管等身份。
(4)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
二、集中报名时间:8月19日-27日(常态化报名时间为每月1-20日)
三、报名方式
1、线上申报:
个人用户进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通过首页【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菜单跳转到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具体操作步骤可下载附件“《就业见习个人操作手册》”。
注意事项:
线上申请之前,见习人员必须先办理电子《就业创业证》,可在泽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就业见习人员申请”页面的“业务办理属地单位”选择“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2、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及报名地址
(1)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存档凭证原件。
16-24周岁失业青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现场报名地址
泽州县行政中心2号楼618室 (泽州县丹河新城府城街199号)
咨询电话:0356-3033180
四、见习待遇
1、见习期限: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2、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就业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为每月215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
3、见习人员相关保险: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
五、岗位对接:
拟定于8月28日上午9:00在金村镇霍秀村兰花国际物流园G2楼一楼泽州县零工市场举办“就业见习岗位对接专场招聘会”,组织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进行现场对接,见习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所持证件按时参会。
1:泽州县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汇总表
2:就业见习个人操作手册
泽州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xxgk.zezhou.gov.cn/xzfgzbm/rsj/fdzdgknr/gzdt/202608/t20260819_23823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