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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扎兰屯市第二轮“归雁计划”综合岗位回引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2 查看次数:5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度扎兰屯市第二轮“归雁计划”综合岗位回引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公开回引人才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扎兰屯市第二轮“归雁计划”综合岗回引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二、回引范围

    回引在扎兰屯市机构编制管理范围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

    1.2025年12月16日前拥有扎兰屯市户籍或籍贯为扎兰屯市的;

    2.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扎兰屯市户籍的;

    3.扎兰屯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外驻单位、垂管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不受户籍限制。

    三、回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满18周岁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须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自筹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已在自治区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条件

    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年龄要求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6日(含)以后出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16日(含)以后出生。

    (三)工作经历条件

    个别岗位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指列编经历,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四)其他条件

    1.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如方案、公告和《岗位需求目录》无特殊说明,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日前一天;

    2.岗位表中对相关岗位的学历和工作经历等如有特殊要求,则以岗位表为准。

    (五)不予回引情形

    1.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人员;

    2.因违纪违法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或影响期和处分期满不宜调动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近三年考核有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不称职(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的人员;

    7.原录用、聘用手续不全或列编渠道不规范的人员;

    8.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人员;

    9.与回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情形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10.一年内拟调动两次及以上的人员;

    11.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12.法律规定不得回引或有关规定不予回引的其他情形。

    四、回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115.28.96.217:8075/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29),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00至2025年12月22日17:00,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

    2.考生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报名所需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连贯不得间断,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岗位需求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考生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以第二学位、二学位专业报名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考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相关专业开设课程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考生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6.报名环节需上传以下材料: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父母)工作证明等能够证明回引资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⑤所报考岗位如有工作经历限制,考生需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经当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需加盖当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有其一即可。

    ⑥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上传JPG格式,图片完整、四角齐全,字迹、公章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7.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将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按照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面试环节,成绩不计入面试综合成绩。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如有需开展笔试加试的岗位,具体加试岗位、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考生随时关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需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持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不设开考比例,设置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凡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数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如遇小数后2位成绩相同情况,则按小数后第3位确定面试成绩。如仍相同,则研究议定加试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加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回引人数等额确定,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父母)工作证明等能够证明回引资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学历学位专业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第二学位、二学位报名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⑥所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限制的,需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经当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和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当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回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调剂

    1.调剂工作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开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如某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等于1人,且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该岗位资格复审无可递补人员,则启动调剂工作。

    2.调剂人员从其他未进入资格复审且服从调剂人员中选定,具体选定标准为,从符合调剂岗位最低学历条件和专业限制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调剂岗位拟回引人数等额确定调剂人员,调剂完成后履行资格复审程序。

    (五)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回引资格。

    2.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政审考察

    1.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扎兰屯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扎组发〔2025〕2号)中相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考生。

    2.考察结果经回引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结论,并形成确定拟引进人员的报告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3.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引进

    1.公示: 扎兰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回引人员,并按要求对拟回引人员统一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zhalantu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引进: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回引的人员,办理回引手续。对有影响回引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回引资格;对有影响回引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回引手续,待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查清后,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回引的结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在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存在问题不宜回引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回引人才的管理

    回引人才实行服务期制度,3年内不得调离报考单位,5年内(含在报考单位服务的3年)不得调离扎兰屯市,期间不得参加扎兰屯市以外的公务员考录、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不得通过借调、交流、调离等方式离开扎兰屯市。由于个人原因未满服务期离开扎兰屯市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六、人才储备

    各岗位拟回引人选确定后,完成面试且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落选者,纳入“归雁计划”人才储备库管理。有效期内(有效期1年,自成绩发布之日起至次年同期),如扎兰屯市各引才单位有引才需求,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引进“储备库”内人才资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召开评估会,为各单位在“储备库”中择优选用人才,通过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方式直接引进。具体考察流程及后续工作参照本方案相关程序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扎兰屯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9466

    扎兰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3307028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八、注意事项

    1.在回引人才工作全过程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需进行业务咨询的,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咨询电话,各引才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3.本次人才回引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轮回引人才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作出调整,将及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扎兰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5年扎兰屯市第二轮“归雁计划”综合岗回引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2.2025年扎兰屯市第二轮“归雁计划”综合岗回引人才征求意见表

    文章来源:https://www.zhalantun.gov.cn/News/show/1395969.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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