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2 查看次数:5
因工作需要,乐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乐山市心身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5年乐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学习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应聘人员招聘资格。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
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因经济社会发展,个别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进行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二)报名材料
(1)《2025年乐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请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岗位条件要求的有效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就读院系、专业等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2025年乐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电子文档及上述要求的其他资料扫描件(扫描件均须原件扫描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72004929@qq.com。
(三)报名时间
电子邮箱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9:00至12月23日17:00,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并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结合方式,由我局对照考核招聘公告要求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1.网上初审
(1)时间:2025年12月15日9:00至12月23日18:00;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初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报考者须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开考比例为资格初审有效报考人数与考核招聘岗位的人数之比不低于2: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报考岗位开考比例,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现场复审
(1)时间: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报考人员;
(2)地点:乐山市心身医院(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168号门诊楼5楼);
(3)报考人员进行现场复审时,应根据报名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现场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领取考核通知书。
五、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本次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考核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在考核成绩60分以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
若岗位现场复审合格人数超过20人,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录取成绩。
考核成绩、排名及体检等后续事项由乐山市民政局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一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由乐山市民政局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乐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增加笔试环节,笔试进入面试人员予以电话告知,不再另行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须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违反本次招聘纪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四)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考核招聘工作组织与实施环节相关问题,请报考者与乐山市民政局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乐山市民政局:0833-2133012;
乐山市心身医院:0833-2601175。
1.2025年乐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25年乐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乐山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6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