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9 查看次数:3
因工作需要,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我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助动物检疫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动物检疫工作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其他: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限制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或家族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解除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条件工作的人员。
三、动物检疫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及工作内容
招聘条件
一、工作地点:南靖县金山镇;
二、女性年满18-50周岁、男性18-60周岁;身体健康。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等相关专业学
历;
2.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助理兽医师;
3.已备案为乡村兽医;
4.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取得助理畜牧师或助理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6.担任村级动物防疫员满五年。
薪资待遇
1、工资参照南靖县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工资标准,加每月绩效(具体以用人单位为准)。
2.聘用期间非经同意自行离职的,工资待遇、保险缴交按规定享受至当月,不享受当年度奖金、补贴。
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取得的相关资质证明等,以上证件均需带原件备核,同时提供复印件(A4规格,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1张。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及聘用期限
招聘方式:采取面试测试的方式,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应聘者最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一个月内)。
经初审、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聘用期限:劳动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期间,试用人员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单位有权随时将其辞退),试用合格直接聘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27-7号(南靖县人才服务中心)。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8月21日(上午8:20-11:50,下午15:20-17:5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凡逾期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
2.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址: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27-7号(南靖县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小陈:0596-7821183。
六、其 他
本招聘简章由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南靖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NjUyOTYzMQ==&mid=2247505136&idx=5&sn=16165423457192932d5da0f78458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