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1 查看次数:6
根据《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临聘工作人员,从事“一标三实”和社会事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纳溪区户籍或常住人口。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8日(不含)—2007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对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
(五)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临聘人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19日,9:00-12:00,14:30-17:00。
(三)报名地址:纳溪区龙车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四)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参加资格审查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现场审核,提供毕业证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1份。
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拨打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脱贫户、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学历高、党员、学生干部、回原籍依次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招聘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1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薪酬待遇参照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人民政府临聘人员执行。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广泛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要求且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4500551。
监督电话:0830-4500016。
报名登记表
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content_18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