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7 查看次数:7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普陀区档案馆(区史志研究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史志编辑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有新媒体宣传、短视频制作能力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性别不限,户籍不限,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优先考虑(即1991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古典文献学、中共党史专业。
(六)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受党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1日(工作日8:30至17:00)。
2.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到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华路589号档案馆317室办公室,提交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把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ptqdaj@126.com。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如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报名咨询:周女士,电话:0580-3013757。
(二)面试
人员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列入面试人员。面试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和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务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不足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区档案馆编外用工标准,约6万元/年(包括单位和个人的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档案馆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13757。
舟山市普陀区档案馆(区史志研究室)
2026年8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zjrc.com/#/zxList?noticeTypeId=10002#c9d24d2a71249c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