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30 查看次数: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高校毕业生和城乡失业青年等群体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第一批将提供40个见习岗位,现就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与职业素养;
3、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4、离校2年内(2025、2026届)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毕业时间、年龄均以毕业证和身份证为准,计算截止至上岗当日);
5、凡以往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不得重复报名本次就业见习;
6、报名人员须提前完成求职或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证》。
二、报名时间
2026年8月3日—8月11日
三、就业见习人员报名所需资料
1、线上报名: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个人办事-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进行填报。
2、线下审核:线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请及时携带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前往大同市云州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人社局二楼202室)现场进行见习资格审核。
3、城乡失业青年另需提供村委会出具的无业证明。
四、见习期限及见习待遇
1、见习期限: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见习待遇:见习单位在就业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季度向用人单位拨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就业见习补贴,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见习人员拨付240元的保险补贴。见习人员见习满15个工作日(含)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未满15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
五、就业见习管理服务
1、见习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由于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报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
2、见习单位要建立见习花名册,内容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见习岗位、见习起止时间、实际见习月数、联系电话和发放见习生活补助等情况。
3、见习单位于每月30日前向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报送《2026年就业见习人员月度工作表现鉴定表》,每季度报送一次就业见习人员工资表、就业见习人员出勤表。
4、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应据实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并出具《见习证明》。
5、鼓励见习单位优先聘(录)用在本单位见习合格人员。
六、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大同市云州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人社局二楼202室)
电话:0352-8130908
大同市云州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yunzhou.gov.cn/yzqrmzfz/gsgg/202607/7276792cbecf48479a0604408f70e1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