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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2 查看次数:1

    为进一步充实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力量,完善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在全区范围内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面向大东区公开招录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5名。实际上岗人数将根据岗位用工需求动态确定。

    二、招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沈阳市大东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证签发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人员)。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经过语训后能进行日常交流的三、四级言语残疾人,以及经过语训、佩戴助听器或人工耳蜗能够进行日常交流的听力残疾人。

    (五)热爱残疾人工作,综合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适应工作岗位的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综合能力、计算机理论及实际操作能力;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2日(含)至2008年7月21日(含)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的人员。

    待上岗期间如出现上述行为同样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招聘公告》线上发布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ydd.gov.cn)及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东园区微信公众平台,线下招聘信息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下载报名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考生可登录大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大东区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报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1日——7月30日。

    3.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社区(村)。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大东区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报名登记表》原件(附件1);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学位证,可不提交);

    (5)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2);

    (8)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四张(无底色要求),同时报同版电子版照片。

    以上所需材料准备不全者或非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的,不予接受现场资料审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报名审核:报名人员需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现场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审核流程分四级依次办理,须严格按顺序逐级盖章,未取得前序审核印章的,下一环节不予受理,具体流程如下:

    社区(村)初审: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接收报名材料并完成初审,审核通过加盖社区(村)公章;

    街道残联复核:携带加盖社区(村)初审公章的全套材料至所属街道残联复核;

    大东区残联复审:持经社区、街道两级盖章材料,前往大东区残联完成复审,复审合格加盖区残联公章;

    产业园终审:全套材料同时具备社区(村)、街道、大东区残联三方审核公章后,方可报送沈阳大东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最终审核。

    各审核点位详细地址:

    社区(村)初审:前往本人户籍对应社区(村)办公地点办理

    街道残联复核:户籍所属街道残联办公地点

    大东区残联(复审点位):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 113 号210室

    沈阳大东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终审点位):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 22 号长峰中心 51 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全程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三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20%、50%,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三科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从事服务残疾人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内容包括: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残疾人工作者实用知识、应用写作、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答题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请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东园区微信公众平台。

    2.计算机考试。考试内容为办公软件应用及计算机网络应用的基本知识。考试时间40分钟,满分100分,具体考试安排以考试通知为准,请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东园区微信公众平台。

    笔试和计算机考试完成后,按确定的比例分值计算笔试和计算机考试两科成绩之和,按两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2: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的两科成绩之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笔试、计算机考试成绩在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东园区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五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为计划聘用人数的2倍,方可开展笔试考试。实际笔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查分。

    3.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分别考核应聘人员身体条件、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能力等。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笔试和计算机考试两科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东园区微信公众平台。

    (四)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比例为1:1。如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笔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分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和岗前体检两部分。残疾评定需应聘人员到指定残疾评定医院重新评残,残疾评定结论与原残疾人证不一致的,以本次评定结论为准。岗前体检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进行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体检通过的应聘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时本人需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失信记录证明(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截图打印)及个人征信证明(本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即可打印)。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六)公示录用

    1.确认拟录用人员。对体检、考察合格且总成绩为前五名(含第五名)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2.公示确认人员。在大东区残联、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东园区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人员分配及上岗。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大东区残联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并进行岗位分配。录用人员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安排上岗:总成绩排名前四名的人员即时上岗;排名第五的人员作为专干待岗人选,待岗位出现空缺时予以补充,具体上岗时间以大东区残联正式通知为准,上岗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逾期该资格自动作废。待岗期间,残疾人享有择业的自由,与大东区残联及街道办事处不存在任何隶属或劳动关系,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试用期制度。正式上岗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总成绩进行等额递补。不服从岗位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四、管理及待遇

    按照《沈阳市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管理暂行办法》、《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实施方案》精神,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正式录用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畴,实行实名制属地管理。大东区残联不定期对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的表现情况进行抽查、评价,指导、监督街道、社区开展管理考核工作。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任职期间参照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公开招聘

    按照“面向社会、严格考试、公开选聘、定岗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招聘。

    (二)注重宣传

    街道办事处、社区(村)要大力宣传,深入挖掘优秀人才充实到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队伍,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顺利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初审时,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确保阳光操作。

    (三)严格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或微信群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4.公告由沈阳市大东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2.docx

    沈阳市大东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7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ydd.gov.cn/tzgg/202607/t20260721_5060330.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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