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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南师范学院2026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4 查看次数: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将渭南师范学院2026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1名,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岗位名称招聘 数量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其他要求
    专职辅导员10名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男性5名,女性5名。 2.需入住学生公寓。
    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0502外国语言文学(俄语方向)或0551翻译(俄语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须取得俄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对外俄语ТРКИ-2及以上证书。 2.需入住学生公寓。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备扎实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内已毕业人员以毕业证、学位证为准,2026届应届毕业生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载明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有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7.应聘者须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

    (1)具有1年(含)以上专、兼职辅导员经历;

    (2)具有1年(含)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3)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5)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竞赛荣誉或奖励,且在获奖团队成员中排名前三。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渭南师范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rsc.wnu.edu.cn)和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s://xgb.wnu.edu.cn)同时发布。

    (二)网上报名(2026年7月21日8:00-7月27日18:00)

    应聘者需从渭南师范学院→机构设置→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高层次人才办公室),登录“渭南师范学院招聘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最高学历学位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公章),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4.党员身份材料须提供单位(入党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5.兼职辅导员或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材料,以及由任职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s://xgb.wnu.edu.cn)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网上报名截止后,因个人上传材料不完善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再进行复审。

    2.现场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

    (3)学历学位相关验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就读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相关经历证明(专兼职辅导员、学生干部、研究生支教团、参军入伍等);

    (5)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均须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资格。

    (四)笔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s://xgb.wnu.edu.cn)公布,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重点考查辅导员理论政策、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等。

    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最低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应聘人数及整体成绩划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s://xgb.wnu.edu.cn)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测评思想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要素,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s://xgb.wnu.edu.cn)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及心理测评

    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及资格条件复审,心理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及心理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及心理测评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及心理测评。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心理测评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相关会议审定。最终审定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学校人力资源部与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应聘环节相关信息和通知均通过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此次招聘报名、资格复审、现场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宿、交通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5.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应聘全程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党委学生工作部:王老师0913-2133003,13571822983

    人力资源部:杨老师0913-2133933,18066913192

    文章来源:https://rsc.wnu.edu.cn/info/1081/22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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