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4 查看次数:4
根据《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需求,经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是政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一种援助措施,具有公益性、阶段性、过渡性、流动性的特点。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计调查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已完成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失去土地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
7、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8、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9、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10、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失业人员;
11、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已实现就业创业人员不可报名(以缴纳社会保险和办理营业执照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不良记录;
2、性别不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踏实、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以及团队意识。
3、年龄35周岁以下,须具备大学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各类计算机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城固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6年7月13日至7月20日,在国家统计局城固调查队办公室(联系电话0916-7217138)。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本人报名,不接受线上报名和委托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二份;
(3)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本人近期同底色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报名期限结束后,用人单位汇总报名情况,将报名人员信息书面报县人社部门,由县人社部门对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未通过审核的将不再另行通知。面试由国家统计局城固调查队具体组织实施。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城固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期限及管理
1、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实行一年一签,并报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2、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严格按照省、市政策执行: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可顺延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年度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续签,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单位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五、岗位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随政策动态调整。
2、按政策统一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单位、个人承担部分按政策规定分别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本岗位为政府公益性岗位,属阶段性、公益性安置岗位,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六、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全程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政策,全程接受人社部门及社会监督。
文章来源:http://www.chenggu.gov.cn/cgxzf/zwgk/xxgknr/rsxx/zkzl/202607/55dabf5e48dc423fbc1f4edd4e18b9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