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9 查看次数:3
为贯彻落实深化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创新园区人事和薪酬管理,配强经开区干部队伍,根据《贺州市产业园区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贺州市产业园区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贺州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2个,其中决策岗1个,管理岗4个,执行岗7个,具体详见《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范围
贺州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非国家公职人员均可应聘。决策岗放宽至广西范围内。
三、聘任方式
推行岗位聘任制,以“打破界限、以岗定人、全员竞聘、绩效考核”为原则,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园区除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外,其他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管理制度,不纳入编制管理。现有行政、事业编制身份人员参加聘任的,不再保留原有身份,实行聘任制,按《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产业园区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25〕35号)和《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贺州市聘任到产业园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出园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贺组通字〔2025〕14号)管理;不参加聘任的,继续保留原有身份。
四、公开招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决策岗18至48周岁,管理岗18至43周岁,执行岗18至38周岁(具有适用于岗位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3周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应聘执行岗三级岗位的,如具有“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工作年限。
关于年龄、经历、学历、职级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当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应聘人员具有高于岗位要求的学历、职称、职级和任职年限等,可兼容。
关于贺州市范围,指贺州市(含县区)户籍或现就职于贺州市(含县区)的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
专业分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3)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已任职未达到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现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有相关规定不能应聘的;
6.现役军人;
7.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薪酬待遇
聘任人员根据《贺州市产业园区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试行)》按岗定薪、按绩定薪、优绩优酬。聘任人员薪酬组成采用“岗位工资+绩效奖励”模式。岗位工资由园区根据岗位专业性、工作难易程度设定,绩效奖励根据园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
聘任人员按岗位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5年12月8日前)
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州东融资讯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招聘程序及岗位要求等。
(二)报名(2025年12月12日前)
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2月8日8:00至2025年12月12日18:00期间向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地址: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信都大道1号办公楼601办公室)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报名。
报名要求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自荐书(如有获奖证书和刊发的文章请复印、扫描附在自荐书后面)、《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drsfxqgw1@gxj.gxhz.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具体岗位)。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使用的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费用。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可认为符合报名条件。此类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4),并于面试前1天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附件5),如确因地理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面试前提供《核心课程证明》的,应提前沟通,可延缓至考察时提供。考察时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任资格。
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任的重要依据,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2025年12月16日前)
根据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由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同意报名的,应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面试(2025年12月25日前)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按岗位所应具备的能力要求进行,采用竞岗演说和竞职答辩相结合等方式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等候室和面试场所。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根据面试得分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分数相同时,参照答辩得分排序,答辩得分相同的,参照演说得分排序,演说得分又相同的,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仅2人或少于2人面试的,该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现场公布。
(五)体检(2025年12月30日前)
由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除在职在编人员和经开区现有在职人员外,其他人员体检项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在市级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自理。体检不合格的,经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应聘同一岗位且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和公示(2026年1月15日前)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面试、体检、综合考核、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并按1:1比例决定拟聘任人选。
确定为拟聘任人选的在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将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任及管理(2026年1月20日前)
经开区党工委根据拟聘任人选公示结果研究决定聘任人选,报市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经开区管委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岗位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经开区管委会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经党工委研究,可调整聘任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在岗位聘任期间,由经开区管委会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经党工委研究,可同级岗位调整聘任岗位,如考核不合格的,可调整聘任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与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经开区纪工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由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 5088312
监督电话:0774- 5088311
1.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 贺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表
3.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4. 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
5. 核心课程证明
文章来源:http://www.gxhz.gov.cn/zfxxgk/fdzdgknr/rsxx/klzp/t263193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