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8 查看次数:1
为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积极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岐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踊跃报名。
一、招募对象
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
二、具体要求
1.高校毕业生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失业青年要求年龄16至24周岁以内;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见习期限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
四、补贴标准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按照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享受1700元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县人才中心为见习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
岐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岐山县朝阳路44号社保中心一楼大厅9号窗口)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0917-8215513(田老师)
岐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OLQFRgFnRvLKYuTH0Ma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