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9 查看次数:3
为推进我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为县委、县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保障,助力法治石门建设,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任期
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为:
(一)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以及各种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时,提供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二)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开展风险评估,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三)为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的谈判、招投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起草、审查、修改重大合同、项目法律文书;
(四)协助处理重大涉法涉诉事件和案件,参与调查、调解,提出处理方案,起草有关法律文书;
(五)就涉及县委、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六)在开展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活动时,积极参加并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七)协助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八)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列席有关会议;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的任期为2年,期满重新选聘。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执业机构在本省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30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理想信念坚定,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律师需执业5年以上,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特长,具有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具有县级及以上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的优先;
4.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务,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5.近5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有大局意识、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自觉服从管理,遵守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规章制度,特别是保密规定;
7.热心公益,能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主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参加涉法涉诉信访值班工作等,没有不良记录。
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选聘。
工作经历年限、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12月24日。
(二)报名地点:石门县宝峰街道先河南路15号(石门县司法局一楼公服股)。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邮箱:1245185255@QQ.com),参加选聘的律师需提交《石门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法律顾问资格条件的有关资料。
四、审核及聘任
(一)确认报名人员。由县司法局公服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隐瞒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拟定名单。由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情况,经集体研究,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遴选,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聘律师顾问名单,报县政府批准。
(三)确定聘任人员。签定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石门县人民政府第六届法律顾问报名表
石门县司法局
2025年12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himen.gov.cn/smzx/tzgg1/content_78183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