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7 查看次数:2
因原有在岗见习生中途退出、岗位出现空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
二、岗位名称:青河县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一)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学历大专及以上,政治合格、没有不良嗜好。
(二)20-24岁(新疆籍)失业青年,限青河县户籍
四、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间不缴纳社保。
五、见习待遇:人社局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服务单位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50%。
六、见习人员要求:具有一定写作能力,会操作电脑,会用简单的表格,文字处理软件、国语水平较好,服从管理
七、联系电话:0906-8825387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rStnPoRE-EHN3oOnFfx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