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0 查看次数:4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七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未来,学校将进一步推进“双一流”建设,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奋力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师范大学建设目标。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数量、要求、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学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创新意识。
(三)具备高级职称;或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在相关领域已取得突出工作业绩、展现出较大发展潜力,2025年以后回国且满足北京项目相应岗位申报条件者;同时需满足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副高级职称人选年龄原则上4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选年龄原则上5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进一步放宽。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五)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三、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期间接受报名,简历投递至学院邮箱(见附件),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应聘学院名称+人才引进。
四、考察程序
(一)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轮考察,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二)初选
学院组织面谈,对应聘人员科研水平、业务能力、学术潜力和作用发挥等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选。
(三)复选
1.学术和综合能力评价:学校组织人才引进学术评议会对人选进行评审,成绩合格者进入校级评议。
2.校级评议: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人选进行评议。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校级评议通过人选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体检,配合完成外调政审工作。
(五)学校审定并公示
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人才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聘用人员的岗位等级按照学校新聘入职人员岗位定级相关规定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涉及岗位要求等事宜咨询各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和邮箱详见附件。
(二)涉及招聘报名、程序等相关问题咨询人事处,电话:010-68902824,邮箱:cnuhr@cnu.edu.cn。
欢迎您加入首都师范大学!
附件:首都师范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第二批)
首都师范大学
2026年6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6/t20260609_4692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