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9 查看次数:5
为满足江山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3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5年 6月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临床诊疗能力与科研创新能力,能够把握本学科发展前沿,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优先。
4.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大学术成就,得到业内同行认可。曾担任省级学术委员会分会委员、地市级学术委员会分会副主任及以上职务者优先考虑。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计划表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1。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江山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宜作为引进对象。
三、招聘程序和组织实施工作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由江山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告发布、接收报名、资格审核、面试面谈、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期间,相关岗位确定拟聘人员后自动核减需求直至核销后不再接受报名。符合以上应聘条件人员可向用人单位电子邮箱投递应聘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江山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以上材料,请将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后发送至相应的邮箱。
(三)资格审查
市卫健局会同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可按实际报名人数不定期组织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具体形式等另行通知,可就双方关心的问题开展交流洽谈。
(五)体检考核
面试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试面谈结果按引进计划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岗位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岗位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面谈、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不组织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在报名时应主动报告。招聘单位对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要从严审核把关。
附件:
1.2026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计划表
2.江山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报名表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708/art/2026/art_63aa5526063b46959882a6234a8f75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