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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9 查看次数:3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是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1986年在原北京市团校基础上成立。2022年学院与北京市团校分离,成为由北京市教委直接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入选国家第二期“双高建设计划”。全院师生秉承“勤学善思、立德践行”的校训精神,以“政治、青年、人文”为办学特色,坚持“以政治方向引领办学方向,以青年需求服务青年发展,以人文底蕴涵养学生素养”的办学理念,聚焦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和“两区”建设,打造政务服务、数字文创、康养康育、国际文旅、数智财经等专业群,形成了“一老一小一青年,一文一技国际化”的专业群优势,培养“政治可靠、让人放心、技能过硬、善于合作”的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招聘计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专任教师6人,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和所在部门工作安排。

    (三)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善于团队合作,踏实肯干,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强。

    (四)社会人员报名参加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且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上学期间的学校集体户口)。

    (五)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或委托培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2026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6年8月底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

    (七)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应于2026年12月底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八)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报到入职,其他人员原则上应在2026年9月20日之前报到入职。各类人员均须接受望京、平谷两校区工作。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应为1985年6月及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应为1975年6月及以后出生。

    (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十一)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十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违反师德师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需同时完成以下两个步骤方视为报名成功:

    (1)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ongkaizhaopin@bjypc.edu.cn

    ①《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本科至最高学历);

    ③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PDF格式);

    ④本科、研究生最终成绩单扫描件(PDF格式,应届毕业生提供);

    ⑤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⑥科研成果、科研项目材料(PDF格式,限高层次人才提供);

    ⑦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

    (2)在报名时间内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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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说明

    (1)每人最多可以报2个岗位;

    (2)指定邮箱是唯一应聘报名渠道,通过其他途径投递报名材料均无效;

    (3)电子邮件主题:岗位序号+部门+岗位名称+姓名;

    (4)请将所有报名资料存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并添加附件,压缩文件名称:岗位序号+部门+岗位名称+姓名;

    (5)如应聘人员未按上述要求发送报名资料,或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学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

    (二)聘用

    1.高层次人才聘用程序

    (1)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公告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把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的材料转到招聘部门进行复核。

    (2)综合考察

    学院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基本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能力、职业能力等以试讲、面试等形式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5分。

    综合考察工作由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考察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从综合考察合格的人员中依据成绩高低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提交学院审议的人员名单。

    (3)审议

    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教师队伍建设专家组对提交的人员进行审议,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体检人员名单。

    (4)政审、体检

    政审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人事档案等;参加体检人员应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申请到学校指定的医院复查,最多复查一次,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取消拟聘资格。

    (5)审定拟聘人员

    学院党委常委会审定拟聘人员。

    (6)公示

    学院对拟引进人员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八年(服务期)。

    2.其他人员聘用程序

    (1)资格审核及试讲

    对照岗位条件,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年龄、政治面貌等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用人部门组织的试讲。未进入试讲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试讲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笔试

    通知试讲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未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3)面试

    从试讲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75分。同时,组织面试人员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情况作为拟聘用的参考。

    按照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5分。各岗位从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依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提交学院审议的人员名单。

    (4)审议

    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交的人员进行审议,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体检人员名单。

    (5)政审、体检

    政审、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组织,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参加体检人员应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

    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或存在其他问题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说明材料或补齐材料,否则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申请到学校指定的医院复查,最多复查一次,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取消拟聘资格。

    (6)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服务期)。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涉及办理落户的,终止办理。

    四、其他说明

    (一)笔试名单、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信息等均在学校网站主页公告、公示。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过招聘环节。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核及试讲、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对公布的分数和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提出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应届毕业生应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5天内与学院签订就业协议(三方协议),社会人员(不包括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30天内办理入职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规定享受北京市和学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聘用人员岗位等级的确定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4778223

    监督电话:010-84778212


    1.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5/t20260529_4671800.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 发布时间:2026-05-29
    • 信息地区:北京  
    • 职位:事业单位 | 心理 | 教师 | 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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