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5 查看次数:2
一、招募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募、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募岗位及人数
(一)文案创编7名(擅长计算机操作及文案创编、资料整理等);
(二)舞蹈专业演员30名(男性10名、女性20名);
(三)专业歌手6名(花儿歌手2名:男、女各1名;通俗歌手4名:男、女各2名);
(四)音响操作人员2名(精通音响设备基本操作);
(五)数字化操作人员2名(擅长短视频拍摄、剪辑等宣传工作);
(六)非遗专干2名(负责非遗项目申报、日常管理及资料整理);
(七)群众体育专干1名(负责体育培训相关工作)。
三、招募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公益文化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二)高中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其中,舞蹈演员年龄须在18-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具有较高的舞蹈表演专业水平,经常参加县级及以上大型文化活动,且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在读学生及在编在岗人员不得参与;
(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传授能力,能够组织、辅导群众开展积极健康的公共文化活动;
(五)报名时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服务内容及期限
(一)服务内容:招募人员须服从服务单位领导,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积极履行职责。以全日制工作形式开展岗位服务,并在文化馆领导下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服务期限:首次服务协议期为半年(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续签协议期为一年(2026年8月至2027年7月),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五、招聘办法
(一)凡符合招募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为综合问答与才艺展示等;
(三)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表现确定录用人选,进行岗位分配,并签订工作协议。
六、相关待遇及工作内容
(一)招募合格者统一签订《民和县文化工作者服务协议》;
(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被招募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
1.聘用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0000元(半年10000元)的标准预算,经费来源为青海省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投保)及发放服务补助(含培训费、差旅费、生活补助等),服务补助按月发放;
2.可参加县文体旅游局组织的演出交流、培训及相关群众文化活动。
七、报名、面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个人简介、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至民和县文化馆四楼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宗惠萍联系电话:13389443069、0972-8529861);
(三)面试地点及时间:民和县文化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职责;
(二)按照协议约定及用人单位要求按时到岗服务;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管理,维护文化工作者良好形象;
(四)服务期间须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服务期满应提交工作总结并参加考核。服务期满考核优秀者,在下一年度招聘中优先选聘。
民和县文体旅游局
2025年12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8tIwcN4uvAIi-dBNSl9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