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8 查看次数:6
根据工作需要,受高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用车驾驶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愿从事驾驶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01、02岗位人员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03岗位人员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
3.身高不低于1.62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无口吃、色盲,无重听,无纹身、疤痕(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瘢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含4.8),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驾驶技术娴熟,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驾驶经历截止2026年5月27日。近5年内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无醉驾、酒驾、吸毒史、交通事故主要责任非本人承担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个人征信不良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5天。
2.报名地点:甘肃璟毅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高台县城关镇新建东村社区水之印街206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8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甘肃璟毅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会同高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01、02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1:2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03岗位;03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减少或取消的岗位计划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三)考试
考试分为: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笔试和面试。
1.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四)等相关专业知识。试卷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招聘名额1:3(01、02岗位为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01、02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80分)控制,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列入招聘对象;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列为招聘对象,相应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若因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高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书面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高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和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高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实行每月3800元的薪酬标准(含单位缴纳部分社保)。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由高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纪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予以解聘。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1.招聘工作在高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由甘肃璟毅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招聘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936-6626268(甘肃璟毅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936-6621307(高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监督电话:0936-6712388(高台县纪委监委)
甘肃璟毅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gaotai.gov.cn/yw/tzgg/202605/t20260528_1547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