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6 查看次数:5
因工作需要,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数量
劳动保障协管员2名
二、招聘对象
(一)在法定劳动力年龄内、有劳动力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南宁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优先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四)熟练掌握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操作及电脑基本操作。
(五)投递资料后,仅对符合岗位要求者安排面试,未入选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下津路8号江南工业园区1号楼五楼525室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含工作经历说明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审核及面试
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及体检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六、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人选,按程序分配工作岗位,并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按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服从岗位分配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有关待遇
参照南宁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2640元/月(含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补贴标准,从其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
0771-4950295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xxgk/xxgkml/jcxxgk/rsxx/zkzl1/t6643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