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30 查看次数:3
为保障石渠县政务中心导办台、“高效办成一件事”及“综合服务”等窗口高效运转,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相关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石渠县政务中心导办台及窗口服务人员5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4名,要求应聘者熟练掌握藏汉双语,能顺畅开展双语服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严格遵循“自愿报名、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取”原则,通过公开考试选拔符合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报考人员限石渠县户籍且在本地常住,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1周岁至26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至2026年4月30日);
2.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自觉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服从单位管理与工作安排;
3. 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其他影响正常履职的行为能力障碍疾病病史;
4. 熟练掌握藏汉双语,能顺畅开展双语服务工作;
5.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单位辞退、解聘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有吸毒史、赌博史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5. 患有严重疾病或精神疾病,不适宜从事窗口服务工作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政务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具体工作由石渠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石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程指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至5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石渠县行政审批局(石渠县尼呷镇德吉东街272号政府办公楼1楼)。
(三)报名要求
1.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报考者须准确填写《石渠县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报考信息表》,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3. 报考者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职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填写完整的《石渠县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报考信息表》。
(四)资格审查
由石渠县行政审批局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和照片,严格对照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6年5月9日14:00至16:00到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16:30考生熟悉考场,逾期未领取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缴纳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需缴纳面试费80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法规、藏汉双语应用能力等。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26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石渠县行政审批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考试要求: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公布笔试成绩:2026年5月11日在县委县政府大门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30
面试地点:石渠县行政审批局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服务意识及藏汉双语实际应用水平,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主考官将在面试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进行总成绩计算,按招聘岗位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公布总成绩:2026年5月13日在县委县政府大门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8:00
体检要求: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
体检地点:石渠县人民医院
七、政审
县行政审批局根据招录名额按1:1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对象须到石渠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领取政审表,由县行政审批局及相关部门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领取政审表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30—10:30。
政审表提交时间:2026年5月16日17时前提交至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县行政审批局在石渠县人民政府官网、“石渠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6年5月17日至2026年5月21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于2026年5月22日至23日到行政审批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若出现严重违纪违规或其他不适宜继续聘用的情形,用人单位将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续签劳动合同。
十、人员待遇
按照石渠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管理人员现行政策的文件执行;新政策出台后,按新政策执行。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本公告由石渠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十二、监督与咨询
1.中共石渠县纪委:0836-8622250
2.石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8622057
3.石渠县行政审批局:0836-8624963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rVPaMmzcGHIcYe-O81rQA